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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条焦点:教练员醉酒驾车去陪考 被处罚还丢“饭碗”

来源:襄阳日报    时间:2023-04-29 10:37:0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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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晚报讯(通讯员张然然 全媒体记者陈莉莉)“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,这是驾校教练员常常挂在嘴边的话。4月27日,樊城警方通报,在警方集中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,民警查获了一名“知法犯法”的教练员。

4月25日下午2点,人民广场警务平台在鱼梁洲附近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。民警对一辆白色教练车进行例行检查时,驾驶员张某刚开窗户,酒精快排检测仪就亮起红灯,张某却手拿酒精喷壶向民警示意车内喷洒了酒精。民警随即让其下车接受检查。

然而,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,张某一边嘴上说着配合,一边假装吹气,导致多次检测失败。民警严厉警告后,经过5次吹气,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5mg/100ml,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经核查,张某为某驾校的教练员。当天中午,他与亲友聚餐时喝了些酒,原准备在家休息,但因为一位朋友下午要参加驾照考试,张某便心怀侥幸,酒后驾驶教练车准备到现场给其“助威”,没想到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。

驾校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即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张某不仅成了驾校学员的“反面教材”,还因此丢掉了“饭碗”。目前,案件正在办理中,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
《襄阳晚报》(2023年4月28日4版)

(编辑:刘洋 审核:李云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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